湖北省休闲农业的政策、市场背景与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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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休闲农业的政策与市场背景

(一)湖北省休闲农业宏观政策

1.国家对休闲农业的发展日益重视。2009 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指出:要开展农业观光体验旅游活动,不断规范农家乐及休闲农业发展,各地党委政府都要把发展休闲农业作为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2010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旅游农村服务业,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 2012 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独立成篇,首次提出“建设美丽中国”。2013 年,国务院颁布《国民旅游休闲纲要》。

2.省委省政府对包括休闲农业在内的旅游业高度重视。2010 年,下发了《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决定》,提出在武汉城市圈加快形成以温泉、湖泊、湿地、山岳、森林和乡村风貌为载体的生态休闲旅游板块,以历史文化、都市文化、宗教文化、农耕文化、工业文化为载体的文化旅游板块,以革命遗迹遗址为载体的红色旅游板块。同时,积极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加快形成以“一江两山”为核心,以荆楚文化、三国文化、炎帝文化为支撑的历史文化旅游板块,以土苗风情和清江山水为依托的生态文化旅游板块,使之成为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文化考察、健身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的典型示范区。

3.农业部推进休闲农业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

2010 年,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动休闲农业发展;同年,二部局启动了全国休闲农业示范县和示范点的认定工作。2011 年,农业部发布了《全国休闲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各地贯彻落实。近几年来,农业部还组织开展了中国最具魅力休闲乡村、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中国美丽田园评选、认定或推介等活动,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创建企业(园区)认定工作。

(二)湖北省休闲农业发展市场需求

1.国民收入快速提高。根据湖北省统计局数据,2012 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达到20839 元,折合约3300 美元,武汉市的城镇居民收入已达4300 美元;到2020年,全省城镇居民收入将达到7000 美元。按休闲农业发展较早和较好的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居民人均收入超过3000 美元后,对休闲农业的消费需求将呈现快速增长;而达到7000 美元后,对休闲农业的消费需求将出现质的飞跃。

因此,今后七年,随着国民收入特别是城镇居民收入的快速提高,休闲农业消费市场将越来越大。

2.城镇化步伐加快。2012 年,湖北省的城镇化率达到53.5%。城市人口的快速增加使得城市公园、绿地、休闲游憩场所和功能普遍不足,而大中城市日益加重的噪音、尾气污染和紧张繁忙的工作压力,更强化了城市居民远离都市的欲望。因此,未来到乡村田园追寻休闲游憩将成为一种消费常态。

3.休假时间稳定增加。2008 年开始,国家实行每周双休日、节日小长假和国庆、春节长假制度,国民全年休息日累计达到115 天;2014 年开始,对小长假制度虽有调整,但总体变化不大。2013 年,国务院出台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则要求全面落实国民带薪休假制度,进一步保障了工薪阶层的休憩时间。

4.旅游业发展持续升温。据相关统计资料,2012 年湖北旅游总收入2629 亿元,接待国内外旅游者3.45 亿人次,在全国各省市旅游总收入排行榜中位居第八,入境游客人均消费排名全国第九。据调查,全省70%左右的旅游资源在农村,旅游业的持续升温,必将有力带动休闲农业的快速发展。

湖北省休闲农业的发展现状与问题

(一)湖北省休闲农业发展主要成效

1.架构初步形成。湖北省休闲农业的发展,始于20 世纪90 年代中期,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和发展,特别是近五年来的快速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类型上看,初步形成了以农家乐为基础,休闲农庄为主体,农业观光采摘园和民俗民居村落为补充,农业科技园为引领的休闲农业发展格局。从分布上看,初步形成了以大中型城市郊区为主体,以风景名胜区周边、干线公路附近、山区特色农产品产区和平原河湖库堰养殖区为补充的休闲农业体系架构。

2.发展初具规模。据统计,到2012 年底,湖北全省限上(年营业收入10 万元)休闲农业点3600 多家,其中休闲农庄140 家、农业观光采摘园119 家、农业科技园36 家、农家乐3400 多家,常年从业人员7.9 万人,其中农民工6.7 万人,接待游客3500 多万人次,休闲农业综合收入超过100 亿元,从业农民人均年收入达到16600 元。

图1 :湖北省休闲农业类型结构示意图(2012年)

3.工作基础。为推动湖北省休闲农业发展,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旅游局等部门,先后制定了《湖北省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湖北省休闲农庄星级划分与评定》、《湖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认定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休闲农业示范点、星级农家乐等评定工作。到2013 年底,武汉市黄陂区等5 个县(市、区)被认定为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钟祥市彭墩村等11 个单位被认定为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点、洪湖市华年生态园等13 个企业(园区)被认定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创建企业(园区);全省自2010 年以来,按照总量控制、优胜劣汰的原则,认定了100 家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319 家高星级农家乐。

(二)湖北省休闲农业发展主要问题

湖北省休闲农业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规划布局滞后。总体来讲,全省休闲农业目前仍处于自由发展状态,绝大多数市、州、县都没有编制休闲农业发展规划,休闲农业的发展缺少政府引导,在结构布局上缺乏整体性。休闲农园选址、投资和建设主要依赖各市场主体的认知,缺乏科学规划,项目的市场定位不高或不够明确、布局不合理,主题不突出,特色不鲜明,休闲农业“农”味不浓,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较严重。

2.经营服务水平不高。一是经营理念不新,缺少文化挖掘、包装、展示和创意开发,缺乏科普展示,品牌宣传乏力。二是人员素质不高,大多数员工都没有受过职业教育或专门培训,餐饮服务、客房管理、接待礼仪、导游讲解等水平都不高。三是配套设施不够,进出道路、接待中心、标识路牌、停车场、游步道、通讯网络、会议室、影音室、卫生绿化、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不是没有,就是条件较差,难以比较好地满足游客消费需要,导致游客引不进、留不住、难再来。

3.产业化发展薄弱。目前的休闲农业产品主要是农家餐饮,其次就是棋牌、垂钓和采摘,只有极少数休闲农园有观光、科普、体验、游乐住宿、会议等产品,休闲产品比较单一,没有形成产业化发展的格局,更没有围绕一种或一类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开始、到加工生产系列产品、再以旅游商品进行销售,形成产业链和高附加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4.政策支持乏力。各地大多缺乏支持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在规划与审批、登记与管理、标准与规范等方面缺少制度安排,除武汉市外,还没有一个地方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扶持休闲农业发展,有关休闲农业的用地问题、贷款问题和基础设施配套问题等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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