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高明:奋力开创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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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农业规划网.2018年广东省乡村资讯&农业政策广东农政:佛山高明:奋力开创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高明走好引领式、差异化、效益型发展之路极为重要的抓手,要拿出‘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奋力开创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7月20日,佛山高明区召开乡村振兴暨革命老区特别帮扶行动工作推进会,吹响乡村振兴的新号角。

专注记录乡村振兴的历史轨迹

高明区镇村三级党组织书记、全区革命老区村村民小组长(经济社长)等800多人参加。会议印发了即将出台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广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审议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2个行动方案、N个子方案(均为审议稿),形成了高明乡村振兴“1+2+N”政策体系,旨在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

会议明确,高明将在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培养培育农村人才队伍、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完善乡村现代治理体系等方面展现高明作为、彰显高明特色,为佛山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地级市前列提供高明的探索经验,作出高明贡献。

组织振兴引领 

  全面增强乡村振兴党建力量

高明区约占佛山面积的1/4,且全区国土面积的七成以上被划为保护区,是佛山的生态大区和农业大区。对于这样一个区,如何走出一条乡村振兴的新路子,佛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寄予厚望。近年来,佛山市委书记鲁毅利用工作时间和节假日时间到高明乡村调研不下十次,佛山市市长朱伟也多次牵头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动高明革命老区特别帮扶工作。

“佛山市委、市政府决定安排4.9亿元财政资金,连续3年对高明革命老区开展特别帮扶,无论是重视程度、资金投入力度都是空前的。”高明区委书记徐东涛在会上指出,高明要主动加压,采取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全区乡村旧貌换新颜。

会议指出,当前高明最大的发展不平衡,就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就是农村发展不充分。解决好高明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必须强化组织振兴引领,全面增强乡村振兴的党建力量。

为此,会议印发了《佛山市高明区党建引领农村治理行动方案(审议稿)》,明确党组织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要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依法行使好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等,确保乡村振兴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同时明确要凝聚各方资源力量,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入新活力、新动力。

高明将把选拔培养能力素质过硬的村居党组织书记作为提升组织力的关键,选好配强乡村发展带头人。会议明确,高明将打破地域、身份和资历等界限,注重从企业家、退伍军人、致富能手、镇街干部当中选拔一批优秀党员干部,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引领带动农业农村发展的能力。同时要建立干部后备人才库,吸引更多农村优秀人才扎根基层、回报家乡。

乡村振兴要靠党建引领,而党建引领的关键在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会议提出,高明将加快建立基层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机制,对每名农村党员是否履行党员义务以及日常行为进行积分管理,党员出现违反党章党规和有关纪律规矩行为的进行扣分,有先进事迹和突出表现的进行加分;对积分不及格的党员,由所在党组织进行及时谈话提醒,情节严重的,要进行警示谈话并上墙进行公示;达到不合格党员标准的,要启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畅通不合格党员“出口”。

同时,高明还将加快开发建设基于手机应用平台、面向基层群众的“高明通”系统,建立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评议机制,让群众能够随时反映农村基层情况,并对基层党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动态监督。“通过引入群众评议监督机制,倒逼农村党员干部增强党员意识和履职意识,破解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作用发挥难监督难、社情民意掌握难、群众参与治理难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水平。”高明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

此外,高明将按照做细做实农村治理单元的原则,加快推进乡村治理架构优化调整。其中,对规模过大、较为分散、不利于管理的行政村(居)将进行适当拆分,建立规模适中、管理有序的行政村(居)管理模式;对“空心村”、地处偏远基本无人居住的村民小组,则进行适当的合并、撤销,建立相对集中、和谐融合的村民小组管理模式。

生态振兴先行 

  让乡村成为美好家园和观光胜地

六山一水三分田的自然禀赋和相对保存完好的生态环境,是高明在珠三角地区最大的比较优势。“高明山清水秀,是佛山难能可贵的一片绿色净土,而且还有相比其它区更大更多的发展空间。”佛山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局局长唐棣邦在会上指出,高明乡村振兴工作要放大自身优势,展现高明作为、彰显高明特色。

为此,会议印发了《佛山市高明区实施乡村生态提升行动方案(审议稿)》,直面全区农村生态发展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明确要把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的突破口,书写出高明美丽乡村的新篇章。

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方面,高明已于6月19日全面启动“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切实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目标是“到2018年全部村居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到2022年80%以上村居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到2027年全部村居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同时,高明还加大力度,补齐农村路网、供水、供电、通信网络等公共基础设施短板,并开展了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投工投劳试点,探索构建政府、村集体与村民共同负担的投入机制,让村民更多地参加到乡村振兴的具体项目建设上来。

在农村突出生态问题治理方面,高明将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铁腕推进畜禽养殖清理和整治,坚决做到禁养区养殖户一家不剩,限养区畜禽数一头不增;持续推进限桉控桉工作,确保每年完成2万亩以上桉树整治,通过10年左右的时间,减少20万亩桉树种植面积,全面改善全区林业生态,提升高明绿水青山的含金量;大力推进村级工业园区整治,按照“清理淘汰一批、整治提升一批、强化监管一批”,年内重点抓好8个村级工业集聚区、66家企业的整治提升工作,解决村级工业园区企业“小散乱污”突出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会议明确,在推进限桉控桉、畜禽整治、河涌整治等重点工作中,高明将强化全域治理理念,把治污、造景、美村、富民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既整治环境,又带动农村发展、农民致富。“高明将坚持农村环境整治成果由村民共享,引导农民利用优美乡村环境发展农业种植民宿经济、乡村体验、休闲旅游等产业,推动乡村‘美丽资源’向‘美丽经济’转化,使美丽乡村既成为全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又成为旅客到高明休闲旅游的观光胜地。”徐东涛说。

用好改革关键一招 

  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除了明晰《实施方案》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统领作用,以及“组织振兴”和“生态振兴”的关键性作用外,此次会议还印发了《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佛山市高明区强化村(居)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广东严禁公职人员返乡与民争权争利的意见》等系列配套文件,而且下阶段还将根据乡村振兴工作需要出台更多配套文件,旨在用好改革这一关键一招,进一步激发高明农业农村发展的活力。

其中,高明将推进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核心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探索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或折份额量化到人、确权到户,确保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股权,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同时结合严禁公职人员返乡与民争权争利工作开展,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力争到2019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同时,高明将大力推进农村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积极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留用地和村级产业用地由区、镇进行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招商的新机制,严把村级工业园项目准入关口,切实提升村级工业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此外,高明还将积极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积极探索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资格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权适度放活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盘活闲置农房,唤醒沉睡村落,有效解决农村建设用地闲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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