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耕地保护制度:2022年耕地抛荒治理工作方案(资兴市兴宁镇)

今年5月份,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严格执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制,驻村领导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村要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工,制定相关措施,责任到人,切实抓好耕地抛荒治理工作。 Continue reading 落实耕地保护制度:2022年耕地抛荒治理工作方案(资兴市兴宁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