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能否用来种果树?哪些耕地适合转为林地,草地和园地用途?

近期,官方(自然资源部)答复了相关疑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当优先使用难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Continue reading 耕地能否用来种果树?哪些耕地适合转为林地,草地和园地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