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儋州市农村脱贫攻坚干部补贴办法》印发,补贴标准是多少?

——文章来源:三农及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相关惠农扶持政策信息、补贴资金申请申报指南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近日,从儋州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日前我市印发了《儋州市农村脱贫攻坚干部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将极大地激励广大农村干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工作,确保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8、2019、2020《儋州市农村脱贫攻坚干部补贴办法》印发,补贴标准是多少?

据了解,本次补贴对象为参加脱贫攻坚工作的农村“三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在镇脱贫攻坚中队安排下,农村“三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参加脱贫攻坚战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大排查、组织与参与民主评议、贫困户信息采集、推进产业扶贫、落实“三保障”措施、扶志扶智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均计入脱贫攻坚补贴范围。

《办法》规定,此次补贴以农村误工补贴为标准,给予补贴对象每人半天50元、全天100元补贴,补贴按每月出勤天数发放。出勤情况由镇脱贫攻坚中队负责登记,每月5日前由镇脱贫攻坚中队如实统计上月本村脱贫攻坚干部出勤情况,并将村干部出勤名单、出勤天数及补助金额上报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必须在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工作补贴。补贴时限为2018年6月至2020年12月。

《办法》指出,村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补贴由市财政局负责安排,每季度按每月10万元的标准,统一划拨到各镇政府,若当月补贴不足发放,由市财政局下月追补;若当月补贴结余,结余部分作为下月补贴经费。2018年农村脱贫攻坚干部补贴经费所需资金从市对镇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安排,市财政局将2019年、2020年农村脱贫攻坚干部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办法》要求,农村脱贫攻坚干部补贴经费由镇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各镇脱贫攻坚中队长要负责做好工作任务安排、考勤登记、补贴统计等工作,并在相关报镇政府表格上签名。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瞒报村干部出勤情况,一经发现,依规依纪处理,并追回所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