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托管服务:安徽制定出规范合同范本,托管模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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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隶属:农村乡村产业融合(第183/188篇)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旨在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农户和服务组织权益,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建设。农业生产托管是将农业生产中的环节委托给服务组织完成,不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甲方为农户、农民合作社等,乙方为专业服务公司、服务型农民合作社等服务组织。

农业托管服务:安徽制定出规范合同范本,托管模式有哪些?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地引导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当事人结合实际,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或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强化服务合同监管,以发挥合同在确保服务质量上的重要作用。同时,建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技术专家等参与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监督评价机制,强化服务效果评估。

近年来,安徽省以推进农业生产托管为抓手,以服务小农户为重点,推动主体培育、模式创新、行业规范,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取得了良好成效。农业服务专业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服务型企业等各类托管服务主体蓬勃发展。截至2022年底,全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达3.72万个。全省共有450万户小农户接受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1.81亿亩次,有力带动了农户多种粮种好粮,推动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

自2017年以来,安徽省已连续6年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8.73亿元,在全省81个县(市、区)实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重点发展面向“两大一小”(大宗农产品、农业生产大县、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通过对农业生产耕、种、防、收、烘等服务环节的财政补助,支持托管服务主体为农户提供高效便捷的社会化服务。

为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发展,安徽省还建立服务价格监测制度,重点对小麦、水稻、玉米、大豆、油菜等大宗粮油作物服务价格进行监测,探索建立服务价格指导机制;同时建立主体名录管理制度库,优选一批服务组织,建立服务组织名录库,目前全省已通过名录库认证的服务主体达到近1.7万个。

与安徽省相比,山西全省共有1.58万个托管服务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以及服务专业户(含农机户)。经过县级推荐、市级复核以及省级评选,首批确定了40个“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优质服务主体”,并将建立省级名录库。在“十四五”期间,全省将评选出100个以上的农业生产托管优质服务主体,各市县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应的工作。

山西省自2017年开始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作为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带动普通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方式。经过6年时间,托管试点县增加至100个,托管试点面积扩大到550万亩。目前,全省托管试点辐射带动服务规模经营面积2970万亩,服务小农户302万户。

农业托管服务:安徽制定出规范合同范本,托管模式有哪些?

中国各地的农业托管服务模式有哪些?

中国各地的农业托管服务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土地托管:农户将土地托给合作组织或种植大户,由其代为耕种管理。

代耕代种:与土地托管相似,只是土地交管对象一般交给个人。托管之后每年的种植作物由合作社决定,而代耕代种一般是由土地的主人决定。

劳务托管模式:农户与托管服务主体达成劳动服务协议,服务主体承包种植过程所需劳动作业的主要环节,种植户自身承担劳动服务费、种子、农药、肥料等费用,农业收获归农户所有。

联耕联种:在村两委会引领和农业部门的服务下,采取“农户+合作社”的新型农民合作经营模式,将碎片化的农地集中起来,实现有组织的连片种植,再由服务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推进农业生产上联耕联种、联管联营,实现“增面积、降农本,促还田、添地力,提单产、升效益”的新型生产方式。

农业共营制:四川崇州市探索形成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综合服务”为基本构架的农业“共营制”,有效破解农业谁来经营、农村谁来种地、生产谁来服务三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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