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德阳市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三农及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相关惠农扶持政策信息、补贴资金申请申报指南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78号)精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快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推动全市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助力脱贫攻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丰富内涵,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线,以“培养一批、引进一批、带动一批”为发展路径,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我市农业优势资源和加工特色,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优化产业布局、改造提升存量、引导发展增量、创新发展方式,推进转型升级,全力构建技术先进、安全健康、供给充足的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夯实产业基础,着力转化增值。坚持以农为本,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夯实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基础。坚持新型工业化导向,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提高利用率,延伸产业链,完善产品链,提升价值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2.坚持创新驱动,促进提质增效。汇聚国内外农产品加工科教资源,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增强持续创新能力。强化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转化平台建设,协同创新共性关键技术,促进成果转化应用,提高企业技术、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质量。

3.坚持绿色发展,保障质量安全。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绿色加工。大力推进质量标准化建设,发展优质安全、营养健康、绿色生态的加工产品,健全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4.坚持市场导向,强化政策支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企业转型发展。完善机制体制,落实财税金融政策,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保障产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310户,工业总产值突破1200亿元,年均增长7.5 %左右。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形成以农副食品加工为支柱,现代中医药为支撑的产业体系。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不断涌现。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对企业形象塑造和品牌传播形成有力支撑,“德阳造”农产品加工产品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产业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农产品初加工率达到 6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5:1 。

二、重点工作

(四)优化产业结构

1.巩固提升食品饮料产业优势。充分发挥我市在烟草、白酒加工制造行业的基础和优势,依托四川省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什邡分厂、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大龙头企业,加快领军企业的培养建设,带动和促进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鼓励各地充分发挥特色优势和借助传统品牌,以重点行业和企业为基础,创建名优品牌,支撑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围绕市内一批具有区域特色优势和悠久历史的传统老字号的产业产品,重点推动以“剑南春、蓝剑饮品、米老头、老灶煮花生、益海粮油”等为主的“德阳造”地方特产食品、产品不断创新,开展好一地一策、一厂一策、一品一策“三个一”培育行动,进一步扩大食品农产品出口。(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委农工委、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监局、德阳检验检疫局。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引导推动轻工产业转型升级。以日用生活消费品个性化需求为导向,强化研发设计,实施个性定制和柔性生产。依托成德工业园“特色工业小镇”建设,引导家居、门类制造企业推广智能制造技术工艺应用,开发生产智能居家产品,实现个性化定制,在家居产业探索开展“互联网+工业+文化+旅游”联动发展新模式,引导服装、家居、工艺美术行业与文化创意设计结合,推进轻工产业向高端和服务化转型。(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

3.加快推动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着眼于节能减排和改善农业环境承载力,以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食用、药用功能性成分提取为重点,提高原料高值化利用率;加快推进食用性蛋白、生物基纤维、生物制品等高附加值产品的深度开发与生产,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空间。(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科知局、市经信委、市食品药监局、市林业局)

(五)优化产业布局

1.打造独具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根据我市城乡发展规划农业产业发展特点及农产品加工业区域发展基础,绵竹市重点发展原酒、果蔬等;什邡市重点发展烟草、饮料、果蔬等;广汉市重点发展粮油、蔬菜休闲食品等;中江县重点发展中药材、粮油、调味品、果蔬等;罗江区重点发展休闲食品、粮油、蔬菜等;旌阳区重点发展粮油、糕点、调味品、菌类、果蔬等。各县(市、区)要做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业。(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

2.发展农产品产地市场初加工。实施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充分发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同区域、同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原产地联合建设初加工商品化处理设施。鼓励经营主体使用农产品加工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优化设施配套。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经营主体围绕农产品、农产品、农产品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开展农产品原产地清洗、筛选、烘干、保鲜、包装、贴牌、榨汁、储藏等商品化处理和加工,让农民在加工产业链条初端获得直接收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委农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区建设。不断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评,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产能和投资引进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到2022年在全市形成2个特色鲜明、主业突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选择基础设施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开展现代食品工业示范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功能配套、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六)培育经营主体

1.培育重点龙头企业。深入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强化核心竞争力培育,抓好现有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的发展,重点培育一批有潜力的企业,如米老头、蓝剑饮品、皇承记、得月种子、迪怩司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到2022年,力争培育2-3个以上主业突出、技术先进、年产值超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把大项目推进作为加快培育龙头企业的重要途径,以重大项目为载体,鼓励企业加大有效投入,增强经营实力。引导龙头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品牌联盟等多种形式推动行业整合;鼓励优势行业的龙头企业到省外、境外投资建设加工基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市农业局)

2.扶持中小微企业成长。加快农产品加工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鼓励创办新企业,扶持骨干型企业成长,夯实产业递进发展基础。实施“专精特新”工程,加快培育一批有优势产品、有品牌价值、有稳定市场的中小企业,到2022年,培育60户企业列入省“专精特新”企业名单,升规培育企业31户。推动上下游关联企业开展产业协作,增强特色中小型企业为龙头企业服务配套和抗风险能力,实现产业链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

3.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快转变企业经营管理观念和模式,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经营、管理模式创新。组织开展与同行业标杆企业对标活动,逐步缩小与国内外同行先进水平的差距。加强企业家队伍,核心人才梯队建设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形成一批创新意识和领导能力强、专业化的管理人才团队和职业素养高的职工群体。(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委农工委、市人社局、市发改委)

(七)强化创新驱动

1.构建自主创新体系。大力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立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科技创新,加快成果转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建立农业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农产品加工重点实验室、工程试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贯彻落实好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大扶持力度,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切实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支撑水平。(责任单位:市科知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委农工委、市教育局)

2.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全面对接国家实施的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围绕增加效益、创新产品、提升质量、节能环保等要求,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通过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相结合,推广运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淘汰落后产能,提高集成化、自动化、智能化装备水平,建设一批现代化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知局、市委农工委)

3.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加工”行动。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加工全产业链各领域的应用。实施“互联网+德阳智造”行动,以协同制造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个性化、定制化新业态发展。在食品饮料、轻工、农产品等产业推行“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试点和管理体系贯标。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开展智能工厂示范,提高智能制造水平。(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委农工委、市发改委、市科知局、市商务局)

(八)推进融合发展

1.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烟草、农产品、林果、农产品等加工企业以原料基地为依托,结合村落、古镇人文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农耕文化、健康养老等体验式业态。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强产业链建设和供应链管理,帮助农村建设现代物流体系。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以农产品加工园区为依托,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专业特色小镇。(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住建局)

2.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跨界融合。鼓励技术跨界、交叉和渗透,依托高新技术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开发新产品,开辟新行业、新模式,延伸产业链,促进行业级“微融合”。以转型升级和内生发展需求为动力,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与生物、医药、机械制造业及金融、商贸、物流、旅游、文化创意设计等现代服务业跨界融合,拓展发展空间,聚合多种市场要素组建产业联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知局、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金融办)

(九)提高产品质量

1.加强农业生产源头管理。推广良好农业规范,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建立以农、兽药物残留为主的农产品监控体系和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实施农残检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机制,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守住食品饮料产业健康发展第一道防线。(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监局、德阳检验检疫局)

2.推进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化。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标准化生产,广泛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质量管理、诚信管理等体系认证。继续支持企业、农村经营主体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依法推动食品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行业标准修订,推进食品农产品国内国际市场同线同标同质“三同工程”,加强“三同”企业宣传和产品推介,帮助企业扩展国内外市场。(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经信委、市卫计委、市食品药监局、德阳检验检疫局)

3.提高产品质量检测水平。发挥现有各级各类农产品、食品、药品等公益类检验机构作用,构建网格化的综合质检体系。改善基层检验机构的软硬件条件,培养专业人才,稳定质检队伍。稳步开放检验检测市场,支持社会化第三方检测机构发展,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加工业质检能力和产品质量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食品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委农工委、市经信委)

(十)拓展市场空间

1.强化品牌建设。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发扬工匠精神,提高产品质量,争创品牌企业,打造名牌产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认定一批农产品加工产品商标品牌为地方著名商标,推动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工作有新突破。到2022年,培育、推荐认定四川省著名商标10件。(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监局)

2.完善产品营销网络。全面提升拓展市场,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境内外知名展会及其他经贸促进活动,拓展流通主渠道。支持企业发展专卖连锁店、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不断扩大“德阳造”农产品加工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占有率。支持国内大型电商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与我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深化互利合作,拓展网络销售渠道,扩大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十一)扩大对外开放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知名企业。鼓励符合德阳实际的知名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来我市投资,引进一批如百事薯片、新希望、通威等知名企业投资德阳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企业引进食品工业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制造技术和装备、出口农产品物理及绿色防控体系,鼓励外资进入营养健康食品制造、天然食品添加剂开发、农产品副产物综合利用等领域,合作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

2.抓好流动市场,带动一批企业发展。结合国家“一带一路”等发展战略,找准切入点,鼓励企业到自贸试验区或境外注册,设立办事机构、技术中心、海外仓、展销中心,开展标准化认证。加强对特色农产品目标市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和出口目的国家(地区)法律法规及标准研究,为扩大加工品出口创造条件。通过绿地投资、跨国并购、股权置换、共建园区等多种方式,到境外投资建设原料生产基地、生产工厂、物流设施、购销网络。利用中农联农产品电商综合体、中欧班列德阳物流港农垦总部基地、天府农产品大市场等,实现国外原料和国内优质产品双向流通,带动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促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全面融入全球贸易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德阳检验检疫局)

三、政策措施

(十二)加大财政扶持

1.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入驻。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并如期竣工投运的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2%给予企业补助,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投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知局)

2.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重大技术创新。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产业联盟等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投入资金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知局)

3.统筹利用各类资金。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原则,统筹用好市级发展改革、工业、农业、科技、商务、环境保护等部门管理的相关扶持资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知局、市委农工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

4.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标准化生产,标准引领农产品加工产业提档升级。积极探索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提档升级的有效措施和途径,全面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HACCP、ISO22000 培训、实施和认证工作,对获得认证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政策与资金支持,根据企业规模每户按2—3万元给予企业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监局)

(十三)落实税收政策。结合我市优势产业,按照省国税局要求,选择部分行业,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农产品加工企业可凭收购发票按规定抵扣增值税。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结构性减税政策广泛惠及农产品加工小微企业。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实施与农产品加工有关的国家鼓励类项目中,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所需先进设备,所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可按规定予以抵扣。农产品加工企业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条件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知局、市财政局)

(十四)创新金融支持。落实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收购农产品的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发挥各地工业、农业投融资平台的引导示范作用,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园区、企业项目建设的参股投资、间接融资支持。探索对农产品加工业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创新贷款产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信贷支持。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完善政企银保联动协调机制,增进产融合作,支持实体经济。(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委农工委)

(十五)改善投资贸易条件。支持社会资本依照相关规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开展对外合作,加大对其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贷的支持,强化在融资和通关等方面的便利化服务。支持企业申请国际认证、专利、商标、品牌、标准等,鼓励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和收付资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德阳海关、市金融办)

(十六)加强要素保障。积极保障农产品加工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加大对龙头企业建设用地保障力度;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以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工业用地利用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政策;有留存电量实施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支持本地农产品加工企业享受留存电量政策,保用电,降成本。(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经信委,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

四、服务保障

(十七)强化公共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新设农产品加工企业登记和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农产品加工业投资项目备案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家职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加强“清费治乱”监督检查。加强农产品加工业运行监测分析,建立统计调查和数据传递发布制度,为政府宏观决策和企业生产运行提供参考。推动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加快农产品加工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记录和共享机制。强化社会共治,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进行联合惩戒,维护产业发展秩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市经信委要发挥牵头作用,履行规划、指导、管理、服务等职能,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职能分工,加强对农产品业的服务指导,落实相关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等市级相关部门)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