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规划制定建成农业观光旅游示范的206个村(附名单)

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年)

为深入贯彻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抢抓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机遇,突出“土气、老气、生气、朝气”,深入挖掘乡村旅游资源,着力完善乡村旅游设施,开发乡村旅游产品,培育乡村旅游品牌,优化乡村旅游环境,切实发挥乡村旅游对消费、投资、扶贫和富民的拉动促进效应,为推进旅游强省战略、发展优质旅游作出积极贡献。2018年,全省乡村旅游接待游客力争突破8800万人次,实现总收入16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5%、3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开发乡村旅游产品

1.打造旅游示范村、专业村。引导各地依托不同地区的区位条件、特色资源和市场需求,打造景区依托型、田园观光型、休闲度假养生型、古镇古村落型、农耕民俗体验型等类型的乡村旅游产品扶持建设一批生态良好、基础完善、特色鲜明的旅游示范村和专业村,每个县区至少集中打造1个旅游示范村。全省引导发展旅游专业村200个以上。

2.创建乡村旅游示范(区)点。积极推进现有旅游专业村和农家乐转型升级,鼓励乡村旅游专业村创建国家A级景区和旅游度假区,培育发展一批休闲农业观光园、家庭农场和休闲农庄。以创建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示范县(点)、特色小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田园综合体为契机,打造一批集科技示范、农业创意、田园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为一体的旅游特色名镇和旅游休闲度假区,并按照3A级及以上景区标准加快旅游要素聚集和服务设施配套。

3.发展标准化农家乐。以“吃农家饭、住农家院、摘农家果、干农家活”为主要内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扶持建设标准化农(牧)家乐,年内力争新建标准农家(牧)乐2500户。围绕高端、生态、精致、特色的休闲度假发展方向,建设一批主题突出、内涵丰富、类型多样,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乡村精品民宿,满足城乡居民新型旅游消费需求。

(二)着力完善乡村基础设施

4.优化乡村旅游环境。按照“乡村环境景区化”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移民搬迁等工作,大力整治村容镇貌,深入开展乡村改厨、改厕、改院落、整治周边环境等“三改一整”工程,纵深推进全域旅游无垃圾行动,着力改善乡村旅游环境条件。结合实施“厕所革命”新三年计划,推进旅游厕所从城市、景区向旅游村镇拓展。

5.改善乡村旅游通达条件。加快交通干道、重点旅游景区乡村旅游景区(点)的道路交通建设,提高乡村公路等级标准,改善重点乡村旅游景区(点)的交通条件,提升乡村旅游可进入性。引导自驾车房车营地、交通驿站建设向特色村镇、风景廊道等重要节点延伸布点,逐步形成乡村旅游自驾游精品线路产品和服务体系。

6.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加快乡村旅游标识体系建设,完善旅游道路沿线导游导览图、旅游形象标识、景点解说牌、旅游区标志牌等乡村旅游标识体系,提高标识标牌布局密度,促进乡村旅游便利化。加强乡村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改善游客接待、停车、环卫、通讯等基础条件,配套建设餐饮住宿、休闲娱乐、户外运动、互动体验等服务设施,不断满足游客的多样化需求。

(三)着力推进乡村旅游精准扶贫

7.召开全省旅游扶贫推进会议。深入实施《甘肃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召开全省旅游扶贫推进会议,以纳入国家深度贫困地区的“两州一县”和18个省定深度贫困县为重点,交流旅游扶贫工作经验,落实旅游扶贫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旅游扶贫各项工作。

8.推动旅游扶贫试点工作。指导35个深度贫困县制定旅游扶贫实施方案,整合旅游扶贫专项资金集中扶持100个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通过旅游廊道和大景区辐射、重点城镇和示范村带动、旅游企业吸纳和就地输转、农村文化遗产入股、异地搬迁村庄改造等方式,推进村镇变景区、农舍变旅馆、农民导游

9.落实旅游扶贫各项措施。实施旅游扶贫规划公益行动,支持“两州一县”50个贫困村完成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旅游扶贫对口帮扶合作,积极争取帮扶单位加大贫困地区旅游项目建设、游客输送、人才培训、产品推介等帮扶工作力度。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将原生态农副产品开发包装成旅游商品,拓宽增收渠道。依托我省乡村旅游培训基地,组织旅游智库专家团队,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送教上门、网络培训等方式,对深度贫困县区乡村旅游扶贫从业人员开展重点培训,年内力争培训3500人次。

(四)着力创建乡村旅游示范品牌

10.开展示范典型创建活动。引导各市州大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传统村落、美丽乡村乡村特色旅游镇(村)、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现代农业庄园、星级农家乐精品民宿、农家旅馆、特色餐馆等品牌创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企业和农户争创全国及省市县级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村、示范户,年内争取创建命名一批全国、全省乡村旅游示范典型。

11.实施乡村旅游品牌打造工程。以全省十大田园综合体、十大乡村旅游度假区、十大乡村自驾景观廊道、十大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十大乡村民俗节会,百个最美旅游村镇、百家旅游专业合作社、百家精品民宿,千名乡村旅游带头人、千类特色旅游商品、千家品牌农家乐为主题,年内命名一批乡村旅游新业态品牌。

(五)着力推进周末休闲工程

12.设计乡村旅游周末休闲线路。推进乡村旅游与城市休闲有机对接,大力开发“城里人游乡村”、“周边省区来甘游乡村”市场和产品,设计周末乡村旅游线路产品和营销主题,丰富提升城市周边、公路沿线、景区附近以及与周边省区交界地带乡村旅游产品,各市州有针对性地编排2天或2.5天周末短假乡村旅游线路产品,集中在客源市场投放宣传;省上组合推出一批周末精品线路,加大市场宣传推介力度。开展与周边省区合作交流,编制旅游产品线路,推出优惠政策,打造相邻省市区县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13.组织乡村旅游周末休闲活动。鼓励各市州举办乡村特色节会农产品,引导各地乡村开展桃花节、梨花节、农耕文化节、香包民俗文化节等节会活动,创意策划有影响力的乡村旅游节庆活动,增强乡村旅游周末休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大力开展乡村旅游+工程,推动文化部门开展“周末游甘肃”—读书会、体育部门开展“周末游甘肃”—全民健身竞步走、教育部门“周末游甘肃”—万名学生周末走出学校等活动,充分调动机关、企业、社区及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参与度,通过节庆活动带动周末休闲旅游。

全面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将带薪休假与地方特色活动、民族传统节日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在遵守标准工时的前提下,灵活调整作息安排,形成多个旅游“周假期”,为城乡居民周末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条件。

(六)着力推进商品开发工程

14.加快乡村旅游商品转化。大力开发乡村旅游商品,引导农民和旅游合作社将自产农产品进行加工包装,转化为旅游纪念品、特色食品等乡村旅游商品。组织高校与乡村开展旅游商品包装提升结对子行动,增强农副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的吸引力。

15.促进乡村旅游商品销售。积极推进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在临近的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主要交通干道旅客集散点等设立旅游商品销售专区,开办旅游商品网店,开展旅游商品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扩大乡村旅游消费。

(七)着力加强乡村旅游宣传营销

16.加大宣传营销力度。把乡村旅游纳入全省整体旅游宣传计划,作为“交响丝路、如意甘肃”品牌宣传的重要内容,在甘肃旅游网开设“甘肃乡村旅游”专网,实现与乡村旅游重点地区链接。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旅游的宣传推广和中介服务,支持建设专业化、品牌化的乡村旅游网站。充分发挥旅游景区(点)、企业特别是旅行社的促销作用,形成宣传推广的合力。

17.丰富宣传营销手段。各地政府要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做好乡村旅游产品和线路的宣传营销工作,制作乡村旅游宣传片、歌曲、地图等宣传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等多种手段,加大乡村旅游产品宣传营销力度,不断提高知名度、增强吸引力。

18.组织宣传农产品。组织旅游企业赴周边主要城市开展宣传推广营,推介当地乡村旅游产品和线路。邀请毗邻省市区城市媒体记者、旅行商、旅游达人走进甘肃乡村进行实地体验考察活动,扩大周边省份省会城市和大中型城市宣传效果。引导各地挖掘当地乡土文化、民俗风情,策划举办乡村旅游节、农产品节、采摘节、民俗文化展等乡风民俗和节会活动,吸引游客,聚集人气,拉动消费,实现“以节促销、以节促游、以节富民”。

(八)着力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

19.推进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制定下发全省乡村旅游规范指引,引导市州完善乡村旅游服务标准体系,推进乡村旅游规范化建设,加强餐饮、住宿、卫生 、购物等环节指导监管,不断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与品质。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发展乡村旅游的管理服务水平。

20.规范乡村旅游市场。把乡村旅游市场整治列入全省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范围,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探索构建良好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引导建立乡村旅游协会,制订《诚信经营公约》,健全行业自律和动态管理机制,规范乡村旅游市场秩序,确保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建立农家乐评星定级和摘星退出机制,促进农家乐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有效发挥农家乐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21.加强乡村旅游安全管理。将乡村旅游安全纳入地方综合治理体系,定期对乡村旅游景区(点)的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乡村旅游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旅游安全。

(九)推进乡村旅游智慧建设

22.加强智慧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乡村旅游”的产业发展战略,建立智慧乡村旅游平台。依托“一部手机游甘肃”计划,广泛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乡村旅游服务、管理、营销、体验智能化,不断提高游客的满意度。鼓励各市州、县市区和旅游企业开发智慧乡村旅游项目,积极推进现代信息基础设施向乡村旅游重点区域延伸,重点乡村旅游景区(点)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

23.强化智慧旅游服务。鼓励乡村旅游企业、村镇、农户开通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实现信息智能推送、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等互联网服务功能。建立乡村旅游展示、体验平台,设立微信公众号,推动知名线上旅行商与乡村旅游企业合作,建设乡村旅游电商平台,完善导游、导航、导厕、导览、导购等智慧旅游服务,引导智慧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发展。年内力争10家旅游专业村建成智慧旅游乡村。

(十)加强乡村旅游人才培训

24.强化智力扶持。依托省级旅游智库,发挥高校旅游专家的智力优势,为乡村旅游规划、开发、营销、培训等提供指导服务。健全完善乡村旅游发展研究中心,整合高校专家和行业精英力量,提供项目策划、创业辅导、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商品研发、人才培训等一站式服务,为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提供智力支撑。

25.激发创业活力。实施乡村旅游创客行动,创建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组织引导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艺术人才、专业技术人员、青年创业团队等各类“创客”投身乡村旅游发展,促进人才资本向乡村流动,改善乡村旅游人才结构。

26.加大培训力度。动员各级组织加大对乡村旅游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乡村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年内力争培训6500人,实现旅游扶贫村和旅游专业村乡村旅游培训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全省推进乡村旅游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强化统筹协调。市县乡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做到乡村旅游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形成省、市、县、镇、村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合力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建立乡村旅游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定期分析乡村旅游发展形势和运行质量,促进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二)强化政策支持。协调省直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在土地、税费、资金、行政审批等要素环节上扶持乡村旅游发展。充分利用好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乡村旅游发展投入,重点对乡村旅游市场主体培育、新业态发展、宣传营销、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予以奖补。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采取直接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办法,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靠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各项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细化进度安排,明确时限要求,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四)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健全督查和考核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目标考核管理,加强跟踪落实,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