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与沧州市: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程五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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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

2022年1月28日,重庆市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重庆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按照《规划》,“十四五”期间重庆将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和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推动脱贫地区全面进入乡村振兴发展轨道,并与全市其他地区共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城乡融合发展,迈向农业农村现代化。

重庆市与沧州市: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程五年行动方案

在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方面,《规划》提出,将持续健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依规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或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推进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脱贫人口饮水安全监测机制等机制。

在健全重点对象监测和帮扶机制方面,《规划》提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实施常态化监测、动态化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对以上人群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数据信息共享工程,进一步强化市级有关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共同开展部门筛查预警和监测帮扶。

《规划》提出,将完善特色优势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健全产业利益联结机制,以脱贫区县为单位统筹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动脱贫地区系统发展差异化、特色化产业,支持脱贫地区积极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为增强脱贫稳定性,《规划》提出,将对脱贫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重点人群就业状态实施分类动态监测,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脱贫人口培训体系,拓宽脱贫群众就业渠道,稳定脱贫群众外出转移就业规模,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安排脱贫人口从事相关工作。

此外,“十四五”期间重庆将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夯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和对口帮扶合作机制。

沧州市: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程五年行动方案

【方案摘要】沧州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270万亩左右,总产稳定在45亿公斤左右;到2025年,打造750个以上省级美丽乡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0%,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300家,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稳定在150家左右,托管服务组织达到3600家以上。

重庆市与沧州市: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程五年行动方案

2022年2月7日,沧州市印发《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推进工程五年行动方案》提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全面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继续向674个脱贫村选派工作队,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全面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健全完善运行管护体系,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全面开展产业、就业、科技帮扶,每个脱贫县培育1至2个特色鲜明、产业融合、竞争力强的特色主导产业,用好公益岗位,发挥农业创新驿站作用;全面强化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有力支撑。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现代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实施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270万亩左右,总产稳定在45亿公斤左右。实施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工程,围绕15个特色产业,建设43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培育25个高端精品,打造10个产值超10亿元的特色优势产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到2025年,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80%以上,同时,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办案力度。实施产业融合发展工程,深入实施延链补链强链工程,深化校企合作,培育壮大龙头企业,2025年产值超10亿元的聚集区达到10个,培育打造3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中央厨房行业龙头,打造一批“全省第一、全国一流”的地域品牌。实施科技兴农推进工程,到2025年,重点培育认定提升一批星创天地,力争总体数量达到65家,每年育成5至8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培育“育繁推一体化”骨干龙头企业2家以上,建设标准化种子生产基地5万亩。实施绿色农业推进工程,到2025年,主要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2%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60%以上,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基本实现秸秆全面综合利用,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

扎实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有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力争每年申报省级美丽乡村150个以上,到2025年,打造750个以上省级美丽乡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到2025年,全市新增1440个、累计3093个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实现全覆盖,同时,重点抓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村庄绿化等重点工作。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行动,到2025年,建成4个空间优化布局美、生态宜居环境美、业旺民富生活美、文明和谐风尚美的乡村振兴示范区。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到2025年,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142公里,实现所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实现城镇千兆网络全覆盖。开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行动,抓好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和乡村一体化管理、建设综合服务养老机构等事项。开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提升行动,到2025年,累计打造20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1000万人次以上。

深入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2025年,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0%,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300家,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稳定在150家左右,托管服务组织达到3600家以上。

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健全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农村现代化治理体系。重点在构建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农村思想道德教育体系、法治乡村治理体系上下功夫,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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