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民兴办合作社将可享受3大补贴优惠!

本文隶属: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第12/91篇)

——文章来源:农业政策专题-惠农扶持政策信息、农业补贴资金申请申报农业项目立项批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随着我国发布《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未来农业将以规模经营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等新型主体为主要发展。同时2018年农民兴办合作社将可享受3大补贴优惠!

2018年农民兴办合作社将可享受3大补贴优惠!

一、优惠政策

农民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将免征增值税。

农村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农资、农产品种子农机等,免征增值税。

购买专业合作社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按13%的扣除率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从事规模化养殖生产的,水、电可享受优惠。

粮食烘干等机械用电,价格从低执行。

二、补贴政策

农村合作社将可获得,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置农机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业保险补贴等,同时可享受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以土地流转补贴为例,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亩以上、农产品种植30亩以上,一次性奖励补贴经营者和流出户每亩150元的奖励。

三、专项扶持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每亩补贴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