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换工”合作社如何助推农业发展!适合在什么范围实行?

本文隶属: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第22/91篇)

——文章来源:三农及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相关惠农扶持政策信息、补贴资金申请申报指南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农业合作社,简而言之就是通过集约化经营向农业生产及管理要科技、要效率、要效益。然而,由于加入合作社会受到诸如携资金、土地等入股的门槛限制,加之对这一经营模式的成败也存顾虑,很多农户都被挡在了合作社之外。

“以工换工”合作社如何助推农业发展!适合在什么范围实行?

在北京市房山区南河村,出现了一种新型互助形式——“以工换工”合作社,让可支配收入较低的农民,通过交换“活劳动”的方式,接纳规模化生产和绿色喷药等新的农业技术。

相较于传统的合作社,北京房山区南河村打造的这一“以工换工”合作社在经营上更灵活、更具可操作性。所谓的“以工换工”,指的是在专防队为农户提供服务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到后期专防队需要人工进行栽苗、吊秧、整地等农事时,再由接受过服务的农户用劳作时间换回。而这一“用劳作时间换回”,也没有时间限制,今年做不到,明天还可延续。同时,由于每个农户种植的作物不同,各家栽苗、喷药、摘果的时间也就不同,于是这种互助在农户穿插闲暇中变得更加可行。

综上所述,这种无门槛、无风险的操作会让更多农户愿意加入到合作社行列。这无疑会带来雪球效应,大大助推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和普及,打破一家一户“小作坊”经营难以搭上农业现代化快车的尴尬。另外,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和普及,解决的不止是劳动强度和效率问题,更伴随提质和降低作业成本,是送给农户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蛋糕。

当然,北京房山区南河村打造的“以工换工”合作模式,也具有一定局限性。比如,它只适用于熟人社会,并且要有一定诚信基础。再如,它也只适用于农闲时节无其他营生可做的人群,一旦他们有其他营生,或觉得其他营生的收入比“以工换工”还合算,那么这一合作模式就会受到冲击,甚至是夭折。

由此看来,“以工换工”合作模式只适用于特别区域、特别人群,注定是小范围运作,不具备大面积效仿、推广的潜能和属性。即便如此,这一做法也是值得充分肯定的。起码这一因地制宜的探索会让我们脑洞大开,有助于在现有环境和条件下,通过内部引领和挖潜,超前补齐农业新技术推广和普及这一短板。

“以工换工”适合在熟人社会小范围内实行

农户愿意付出劳动,也不愿意付出10块钱的服务费,说明农民存在不充分就业的情况,除了农忙时节,有很多闲暇。有充分就业机会的人一个小时的劳动成本如果远不止10块钱,就不愿意用付出劳动来替代,但是农民没有这样的渠道,有大量富余劳动力,但没法通过做别的事来挣钱,也缺乏可以投入时间的公共文化活动等,另外这些劳动也不算什么负担,所以会做这样的选择。

这种模式中的契约关系,靠的是熟人之间口头承诺,没有特别精细严格的规定,比较适合在社区这样的小范围里进行,都是熟人,比较粗放的规则大家也能接受。这样的模式有互助合作的因素在里面,有一定的成长空间。但是如果放到更大的范围里,超出了熟人社会,简单的规则就可能面临问题,包括出现计量的问题,比如,多少工换多少服务是合适的,不同的农活儿技术含量强度都不一样,是不是都简单的一个小时一个小时来算,怎么精细化计算,要不要把土地等因素也加进来,契约怎么严格执行等等。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教授仝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