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商业计划书:企业如何申报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

本文隶属:商业计划书(农业与工商项目)(第21/104篇)

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系由湖北省委、省政府为了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而设立的。该基金拟设“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三层架构,在引导基金层面,湖北省曾确定财政出资400亿元发起设立引导基金。2016年4月7日,包括湖北省长江经济带天风产业基金、海富成长股权投资基金等9个拟成立的母基金项目在武汉进行路演。

如何申报:研发现“五大问题”

“我们近期就要申报方案(融资商业计划书),正在筹划总规模五十亿左右的母基金。”4月7日,盛世投资合伙人杨志军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母基金方案涵盖成果孵化基金、创投基金、PE基金、产业并购基金、海外并购基金。

为了筹备母基金,杨志军的投资团队在五个多月前改变了他们的生活轨迹:从各自驻扎在北京上海重庆等地到把每周的大部分时间都留在了湖北,并在武汉当地组建团队。
由于湖北省政府方面要求申报方案必须切实可行,在确定申报方案之前,杨志军的团队经历了竞标股东、筹备全资子公司在武汉的落地以及对湖北企业五个多月的调研的历程。在5个多月的调研中,盛世投资走访了150多家龙头企业及上市公司。
在走访过程中,杨志军的团队发现了湖北企业在引进资本、发力资本市场存在诸多问题,大致有五类。

第一,企业资金紧张问题凸显,包括企业融资结构不合理、对股权融资的意识不强、对资本市场认识不够以及企业家的发展意识不够。
杨志军表示,很多企业基本依靠银行流动贷款,存在“短贷长投”和社会集资现象,这会加剧企业资金链断裂可能性。他举例说,“某家早期在创业板上市的湖北企业,上市至今没有做过任何资本运作,缺少资本运作理念及多元化扩张的视野,募集资金大部分在做银行理财,快沦为壳资源,这是非常可惜的。”

第二,目前湖北省很多投资机构对并购、产业整合瞄准的大多是科研院所的项目,在视野上还不够开阔,但上市公司需要装入的是对业绩有支撑的资产。

第三,很多企业虽然非常注重研发,并且想走出去,但海外渠道拓展困难,缺乏好的海外项目通道。

第四,部分地区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公司相对较保守,缺少与市场化机构合作的意识。在盛世投资看来,一些地区的混合所有制尝试比较谨慎。

第五,湖北地区的项目资源分布不均衡,基金发展不均衡、视野不高。“我们希望跟湖北的国资平台公司合作,把当地创投生态环境培养起来。”

此外,杨志军的团队还发现,湖北省不同地区的招商政策差异性不大,项目在选择落地时需要被引导,母基金就可以发挥作用。
面对不同的问题,杨志军的团队都在思考解决方案。譬如,与湖北省的龙头上市公司合作,帮助它们寻找有价值的标的资产,将其装入上市公司,同时利用盛世投资的GP资源,将已投资的1000多家企业与湖北省的企业进行产业链整合和对接。
在盛世投资的母基金申报方案中,将囊括母基金结构的设计、投资策略、子基金的设计、子基金与什么样的机构或企业合作等等详细方案。

长江产业母基金方案竞相申报

根据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数据,长江产业基金目前已锁定23只母基金项目,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基金总规模达1300亿元。
除了已公布的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并购母基金、国新长江经济带先进制造业产业基金、湖北省长江经济带天风产业基金、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湖北省长江经济带凯鹏光谷产业基金、水木长江产业孵化母基金、湖北长江信中利产业母基金、长江合志产业投资基金、招银国际长江产业基金这9只拟设立母基金,还有14只拟设立的母基金并未公开。“合作方、合作形式未完全确定。” 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按照前述“三层架构”,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将会作为各个母基金的出资人,不同程度地进行参与。对于具体的比例,多家申报机构表示不便透露。
4月7日,在场的清科集团董事长倪正东表示,拟设立50亿元的母基金,将用于投资基金以及跟投这些基金投资的项目。梧桐树资本刘乾坤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计划筹备50到100亿元的母基金,主要用于并购投资,包括跨境并购、A股上市公司壳资源的并购等。
尽管总体申报规模目前十分可观,但在参与其中的部分机构人士看来,每家机构能够审批下来的母基金额度并不高。“基本上,50亿元的规模估计只能批下来10亿到20亿元左右。”一家拟申报母基金的机构负责人表示,盘子太大了,项目资源、投资进度也会跟不上,节奏太快也不是好事。
除此之外,数十只母基金的冲刺,也必将导致机构之间对项目的竞争问题。
“基本上,成为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的各家公司,大家有各自优势,至于如何去竞争,那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 杨志军表示。

附: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设立方案(草案)

为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开发开放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设立“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通过基金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模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逐步改变行政性分配方式,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发挥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式发展。为把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运作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金设立思路

(一)设立原则。基金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突出“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特点,按照“整体设计、分期募集、政府让利、滚动发展”的总体思路实施。

(二)运作方式。由省财政出资400亿元人民币作为政府引导基金,向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资本募集1600亿元,共同设立规模为2000亿元左右的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简称“母基金”)。母基金可发起设立若干只子基金,力争基金总规模达到4000亿元。

(三)组织形式。母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制,由基金管理人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分若干期设立,每期根据不同投资人的特点,对存续期、结构化、决策机制等进行差异化安排。

(四)结构化安排。母基金采取结构化安排,即400亿元政府引导基金作为劣后资金,通过让利于社会资本,撬动其他资金,完成2000亿元母基金的募集。

(五)利益回报。湖北省把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作为基金首要目标,不谋求政府引导资金自身的经济回报。按照权、责、利对等的原则,参与基金组建的投资人和基金管理团队将在湖北产业发展中获得良好收益,并分享政府引导资金收益的让利。对参与母基金出资的湖北省市州政府和省级投融资平台公司,产业基金根据各市州和省级投融资平台公司出资情况,按照不低于15比例在各市州和省级投融资平台公司设立分期母基金或子基金,先到位先实施。市州政府和省级投融资平台公司应承担部分优先级投资人提出的资产(股份)回购承诺。省级投融资平台公司出资及承担回购承诺的情况,与其在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席位、设立子基金等方面相匹配。

二、基金投资原则

(一)母基金通过设立子基金等方式投资具体项目。

(二)基金短暂闲置资金可以用组合投资方式投资于国债、协议存款、货币基金等低风险金融工具,以保值增值;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得用于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不得投资于二级市场、期货等高风险金融工具。

(三)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产业发展现状,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应着力推进我省工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的跨越发展。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七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汽车、钢铁、石化、食品、装备制造、建材、纺织等传统支柱产业的转型升级,金融、物流、互联网+、电商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的突破发展,绿色、科技、生态型农业及产业化发展。通过对企业的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等,支持优势产业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型科技企业、高成长性现代服务企业和农业现代化龙头企业等。

(四)母基金主导设立并购、股债结合、新三板、四板、Pre-IPO、PE、VC、天使等多层次、多品种的子基金;设立专项子基金、海外子基金支持湖北企业“走出去、引进来”。通过母基金的运作,为湖北引进、培育一批成熟的资本运作人才和中介机构。

(五)子基金投资于湖北项目(含支持湖北企业在省外投资、并购项目和被投资的省外企业在湖北新增投资项目)的资金不得低于母基金的认购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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