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村庄规划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本文隶属:镇村闲置资产盘活(第21/69篇)

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纵深推动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印发了《广东省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其中明确提出,要重点解决好村庄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问题,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乡村振兴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供空间支撑,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广东村庄规划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村庄规划要为乡村振兴提供空间支撑

从“村庄规划底图”到“乡村振兴蓝图”

《计划》提出四大工作原则:

突出重点。积极响应“十四五”时期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总体部署,重点聚焦被纳入各类涉及乡村的改革试点,以及因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有较多开发建设、修复整治任务的村庄,集中力量、加快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为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提供空间载体。

系统推进。坚持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整体格局中看农村,将全面优化提升村庄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整体构建同谋划同推进,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通过在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解决好管控底线及村庄布局优化等在村庄规划中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

分类分期。遵循城乡发展建设规律,科学研判村庄发展趋势,结合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依照乡村建设实际需要,分别按照重新编制、规划调整、通则管理、详规覆盖等四种方法,对现有村庄规划进行分类优化提升,分步分期解决历年已编部分村庄规划质量差、不好用、不实用问题。

节约集约。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存量规划、减量规划思维,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合理保障和规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确保农村人均建设用地逐步下降,土地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

《计划》提出三年工作目标:

2021 年,根据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和地方发展实际,建立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的工作台账,按照国家部署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一批需重新编制的村庄规划。

2022 年,重点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基本完成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工作台账的任务,确保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有规可依。

2023 年,全面完成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工作台账的任务,从“村庄规划底图”到“乡村振兴蓝图”的保障机制和路径更加有效。

保留乡村特色风貌 不搞大拆大建

《计划》还要求,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切实提升村庄规划的节约集约水平。尊重城乡发展建设规律,科学预研不同类型村庄发展趋势,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确保农村人均建设用地逐步下降,土地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乡镇(整治区域可以是乡镇全部或部分村庄)为基本实施单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在旧村庄中识别、划定一定规模的连片区域作为旧村改造区域,为村庄发展腾挪空间。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推动低效闲置建设用地功能升级,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

与此同时,着力提升乡村风貌,切实提升村庄规划的管控水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禁止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尊重自然地理格局,优化乡村水系、林网和农田等空间。根据山地、平原、水乡、滨海等不同村庄的自然环境,因地制宜优化引导村庄空间格局形态,实现山水、田园、林地和村庄有机融合。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加强村庄风貌引导,明确建筑高度等空间形态管控要求,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南粤古驿道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等资源,注重提高村庄防御自然灾害能力。着力构建“村庄规划-村庄风貌设计-农房单体设计”的管控体系,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紧密结合,共同推动乡村风貌的提升。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