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1月,我国拥有15项全球级及138项中国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本文隶属:10.乡村民俗农耕文化(第56/132篇)

农业文化遗产蕴含着“天人合一”“节用物力”等理念,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瑰宝。这些农业遗产与周边自然环境和谐共存,农产独特、民风淳朴、底蕴深厚,是我们今天三产融合发展的绝佳基础。加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工作,对传承中华农耕文化精华、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截至2022年1月,我国拥有15项全球级及138项中国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2021年11月,农业农村部公布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山西阳城蚕桑文化系统等21项传统农业系统入选,包括20个新增项目和1个扩展项目。至此,农业农村部已认定了六批、合计13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截至2022年1月,全球共有22个国家62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涵盖亚洲、非洲、美洲和欧洲。其中,中国拥有15个GIAHS,居世界各国之首。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在概念上等同于世界文化遗产!农业农村与其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

15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为: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江西万年稻作文化系统;云南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贵州从江侗乡稻鱼鸭系统;云南普洱古茶园与茶文化系统;内蒙古敖汉旱作农业系统;浙江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河北宣化城市传统葡萄园;陕西佳县古枣园; 江苏兴化垛田传统农业文化系统;福建福州茉莉花与茶文化系统;甘肃迭部扎尕那农林牧复合系统;浙江湖州桑基鱼塘系统;山东夏津黄河故道古桑树群。

截至2022年1月,我国拥有15项全球级及138项中国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附:如何申报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讲好农业品牌故事是发展品牌农业的重要途径之一,农耕文化与人类文明相生相伴,农业文化遗产是农耕文化的重要载体,做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工作将助推品牌农业建设。

申报条件:

在申报过程中应注意,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具有传承发展我国优秀农耕文化的重要价值;

二是具有明确的核心保护要素和核心保护区域;

三是具有特色鲜明的传统农业产业和知识技术体系;

四是具有以农业为主体的乡土文化传统和农业生态景观;

五是存在消亡的风险;

六是当地农民群众具有较强的保护传承意识。

申报程序:

县级申报——县级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鼓励同类遗产进行联合申报。

省级推荐——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筛选,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推荐项目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农业农村部。

评审公示、规划制定、公布认定结果——农业农村部组建由各方专家参加的评审委员会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核,确定候选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实地调研候选项目,结合规划编制质量、现场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认定并公布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书提纲:

概要部分;农业文化遗产介绍部分;保护和发展措施部分;申报主体部门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