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成148个自然教育场馆,海宁揭牌首个司法生态修复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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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隶属:07.污染治理土壤修复(第79/83篇)

广东建成148个自然教育场馆

【广东省林业局2023-02-12】截至2022年底,广东已建成148个自然教育场馆,基本完成“十四五”规划前期阶段目标任务。其中,全省有107个自然教育场馆面向公众免费开放,为全省开展自然教育主题活动和宣传推广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场所。

广东建成148个自然教育场馆,海宁揭牌首个司法生态修复基地

据了解,自然教育场馆作为自然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是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展示自然教育资源的直接途径。根据场馆展示的内容主题,可分为动物资源、植物资源、地质地貌、天象气候、森林生态、海洋文化等主题类型,场馆内配备相应的互动体验设施、自然教育展示等自然教育相关设施,极大提高了自然教育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满足公众对不同层次感受体验的需求。

“十四五”期间,广东已逐渐形成了以“珠三角自然创新示范区、沿海自然教育湿地特色带、粤北自然教育森林体验区”划分的自然教育发展布局。以华南国家植物园和广东华侨城国家湿地公园为代表的珠三角地区自然教育基地,主要通过创新的自然教育宣传和传播方式,把自然与科技相结合,建设特色自然教育场馆。以丹霞山世界地质公园为代表的粤北地区自然教育基地充分利用森林自然资源,建设了一批具有当地地质地貌特色的自然教育场馆并开展了一系列自然教育体验活动。粤东西地区的自然教育基地则以广东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沿海自然教育基地为代表,皆充分利用海洋资源建设海洋生态体验场馆,弘扬海洋文化。

近年来,广东省大力发展自然教育工作,不仅建成了100个自然教育基地,还推动各基地依托当地文化特色建设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自然教育场馆,兼具多种功能和服务体验优势的自然教育场馆逐渐成为游客们系统全面了解和学习自然知识的新场所。2020年以来,随着越来越多的自然教育场馆的建成开放,自然教育的形式愈加丰富多彩。目前,广东正整合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各类自然资源,有序地开展自然教育场馆建设,并不断总结建设经验并加以改进和推广宣传,为全力打造高品质自然教育示范基地奠定基础。

广东建成148个自然教育场馆,海宁揭牌首个司法生态修复基地

海宁揭牌首个司法生态修复基地

【浙江省林业局2023-02-12】近日,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首个司法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在海宁市长水塘水源生态湿地举行,基地内设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馆,兼具法治宣传教育、生态环保科普等多元公益功能。

长水塘水源生态湿地曾获颁发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被列入浙江重要森林风景资源名录,是海宁首个浙江省级湿地,作为海宁市两个饮用水源生态湿地之一,在海宁市的饮用水安全、生物多样性保育、气候调节等方面具有多重生态服务功能,被誉为海宁的城市“绿肺”。

此次法检两院共同设立司法生态修复基地,主要针对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涉环境资源民事和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案件,通过提供补植复绿、劳务代偿、野生动物保护等替代性修复的场地,责令具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通过从事修复劳动、缴纳生态修复资金等方式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推动司法判项落地,从而达到生态环境“异地修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司法修复效果。

同时,基地内设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馆,兼具法治宣传教育、生态环保科普等多元公益功能,对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美好家园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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