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及城乡融合发展上有哪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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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隶属:农村乡村产业融合(第89/188篇)

《“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公开发布。为了解《实施方案》有关情况,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

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有哪些任务举措?

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十四五”时期,要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着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一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各城市因地制宜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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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的机制,探索实施电子居住证。

三是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聚焦用工矛盾突出的行业和新业态,持续大规模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等的职业技能培训。探索通过社保卡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发放电子培训券。

四是强化随迁子女基本公共教育保障。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根据人口流动调整教师编制定额,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

五是巩固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参保覆盖率。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并推动省级统筹,逐步放开放宽居民在常住地或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六是强化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逐步消除性别、户籍、身份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机制。

七是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对吸纳跨省域、跨市域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地区给予支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修订充分考虑人口规模因素特别是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方面有哪些任务举措?

我国即使基本实现城镇化,仍将有4亿左右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必须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为突破口,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一是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

二是开拓乡村建设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各级财政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城乡融合发展,逐步提高地方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三是引导城市人才入乡发展。推进城市教文卫体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依法享有相关权益。

四是推进城乡一体规划设计。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

五是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促进向村覆盖、往户延伸。

六是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发展县域经济,构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为补充的多元化乡村经济。

七是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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