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问题有哪些?有何对策建议?

本文隶属:农村乡村产业融合(第27/188篇)

一、我国农村“三产融合”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 ,中国“三产融合”蓬勃发展 ,农业产业链不断加粗拉长,农业多功能不断挖掘和拓展,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这一切成为中国农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特征。

我国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问题有哪些?有何对策建议?

(一)“三产融合”主体多元化并日益发展壮大

1.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蓬勃发展。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基础主体和主力军 ,主要实行家庭经营 ,其蓬勃发展确保了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总量供给和产能基础。

2.农民专业合作社驶入规范化发展快车道。农民专业合作社融普通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于一体、集生产主体与服务主体于一身,实行合作经营,具有联系农民、组织农民、服务农民的独特优势和功能。

3.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具有产权关系明晰、治理结构完善、经营效率较高的显著优势,实行企业经营,在高端农产品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品牌打造与营销渠道建设、农业商业模式创新方面具有显著的引导示范效应和辐射带动效应。

4.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迅速崛起。近年来,随着土地经营规模的快速推进、土地经营权的细分放活和农业分工分业的深化演进,农业服务规模经营快速发展,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快速崛起并迅猛发展。

(二)“三产融合”发展模式多样化并探索成型

概况起来,全国各地探索成型的“三产融合”发展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农业内部交叉融合模式。以农业独特的优势资源禀赋为基础,不断调整、优化农业产业与经济结构,构建粮食、经济作物 、饲草料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和新型种养模式。立足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着力构建农业生态保护与经济质量效益并举并重的农业产业新体系。

2.农业产业链延伸融合模式。以农产品终端消费需求为导向 ,加快推动农业“接二连三”,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构建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 、从初级产品到终端消费无缝对接的农业产业链延伸融合模式和现代化农业产业新体系,促进农业全产业链的复合式、融合型和立体化发展。

3.农业功能拓展融合模式。立足农业多种功能的挖掘与拓展,顺应人民群众精神消费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依托农村绿色生态资源,推进农业与乡村旅游、科普教育、传统文化、康养、素质拓展与休闲运动等产业的深度有机融合,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耕体验、科普教育、康体运动、素质拓展、创意农业等,构建集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于一体的农业产业新体系。

4.先进要素渗透融合模式。立足科技进步和模式创新,将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传感器、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导航等设备和软件渗透融合于农业生产、加工、营销和服务等领域和环节,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智慧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商直供、产地直销、食物短链、个性化定制等新型经营模式。

(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持续快速发展

1.着力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目前,农村电商已显现出较高的业态价值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成为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消费的新动力。

2.努力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蓬勃兴起。2011年开始,农业部持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和示范点创建、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和中国美丽乡村试点创建活动。“农家乐”“共享农庄”“文化农庄”“田园农舍”“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日益成为旅游业的新增长点和亮点。

(四)“三产融合”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日趋紧密

1.订单合同。订单合同是指在“三产融合”中龙头企业与普通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主体签订的农产品购销合同,其基本模式主要为“企业+农户”“企业+基地+农户”“企业+专业大户”“企业+家庭农场”等。通过订单合同,龙头企业与普通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之间形成订单农业关系。

2.股份合作。在股份合作中,普通农户主要是以土地经营权、温室大棚、劳务、集体资产股份等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或者龙头企业以资金、技术、品牌等入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通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相互之间形成更为紧密的股份(合作)型利益联结机制 ,建立权益共享、风险共担、互惠共赢的关系。

3.流转优先聘用。流转优先聘用是指在农户以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入股等)参与“三产融合”时,土地经营权流入方在对外雇佣劳动力时优先聘用流转农户。

我国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问题有哪些?有何对策建议?

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一)宏观环境层面

首先,对于农村三产融合存在认识不足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产业融合的概念认识不清,使得跨产业的分工合作没有大规模发生;对培育产业公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使得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缺乏共同技术基础;开展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最终目的尚需明确,避免融合过程中的实践偏差。其次,现有政策难以满足发展新需求。从管理制度体系看,目前的管理体制不利于做出全面、长久有效的指导规划。最后,公共服务体系支撑乏力。主要表现在2个方面:一是基础设施薄弱。二是公共和社会化服务滞后。

(二)中观产业层面

1.农业方面。总体来看,农业仍处于为其他产业提供要素和产品阶段,产业间互动融合程度较低。过度依赖于工业化与城镇化,使得农村地区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文化产品在经济发展进程中遭到严重破坏。

2.农产品加工业方面。总体来看,农产品加工业大而不强。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在要素资源利用、科学技术研发、加工链条拓展、产品类型开发等方面存在不足。

3.休闲农业方面。总体来看,休闲农业发展速度较快而发展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富于创意的精品较少,农业多功能性开发不足,基础设施服务薄弱以及复合型人才缺乏。

(三)微观融合主体层面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迟缓,总体实力还不是很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不少,发展水平不高;合作社以资金或土地入股的不多,农民职业化经营程度低下,大部分务农者只有初中和小学学历,涉农人才严重稀缺。

2.农业企业实力较弱,对农户的示范带动不足。大型农业龙头企业总体偏少,行业中存在严重产能过剩,企业仓储、人力资源成本等压力不断加大。在融合过程中,农业企业利用其与农户在资源动员能力和谈判地位方面的悬殊差异,使得农户只能处于被动跟随地位,导致部分项目对农户或农村发展缺乏辐射带动效应,不利于农业企业对农户的示范带动。

3.各类融合主体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把利益联结机制狭隘理解为对农户的利益分配机制,而很少分析研究如何让产业链核心企业更好地带动一般经营主体提升参与能力、扩大参与机会,从而间接带动农户提能增收等问题,以及如何有效保护所在农村和农户的基本权益,保证其利益不被边缘化。同时,融合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也损害了农村三产融合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有哪些?

(一)完善政策法规

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离不开政策法规的配套支持。首先,必须先打牢农业的基础,稳定农业的地位。完善种粮直接补贴、农机补贴、绿色农产品补贴、地力改良补贴等支持政策,支持一产优先发展。其次,调整和完善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着重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新业态新模式。再次,制定支持休闲农业、智慧农业发展的政策。因地制宜地开发多种休闲农业新业态,大力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最后,统筹支持发展服务业的政策。统一城乡公共服务政策,落实农业走出去与农产品和食品卖出去的对外开放政策,持市场中介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做好要素保障

农村三产融合的发展和推广离不开人才、资金、技术、土地等要素保障。首先,人才方面。吸引和鼓励返乡农民工和农业创客发展各类创意农业,开展对涉农企业家和农民的技能培训,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发展,鼓励工商企业(资本)在农业产业融合中进入适宜领域。其次,资金方面。一方面,提高中央财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标准,调整完善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政策性银行资金等向农产品加工企业倾斜,提高财政扶持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建立产业融合资金保障,明确支持主体、支持重点、支持内容和支持方式,并制定相应的金融支持政策。再次,科学技术方面。要认清培育产业公地的重要意义,积极建设农业科技创新的服务平台,不断强化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最后,土地使用方面。积极开展土地流转,健全土地流转支持政策、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平台”。

(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利益联结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关系到农户能否平等地分享到农村三产融合中的红利。一方面,深化对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阶段性的认识,明确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利益联结机制的方向;另一方面,完善对农户的利益分配机制,扩大和提升农户参与农村产业融合的机会与能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积极引导不同经营主体互惠共赢、风险共担,帮助农户以多种形式进入到其他产业,从中获得相应的要素收益。

(四)加强生态保护

生态环境是农业发展的基础,也是农业多功能综合开发的物质基础,应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在农村环境治理方面,积极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完善“以奖促治”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办法;在农业生产方面,积极推广应用农业生态循环技术,开展耕地质量综合提升、畜禽养殖清洁生产等工作。此外,要拓展对于农业自身功能的认识,在利用中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加大农业多功能性开发,统筹规划农村自然、生态、文化资源;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创新农业流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