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与湖南:探索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学分制

本文隶属:中小学劳动教育政策(第29/125篇)

大力推进教学改革、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完善考试评价制度……根据教育部规定,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根据教育部最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劳动课成普通高中必修课,占6学分 ,方案显示,今后,普通高中应在原来科目基础上开设劳动课程,共6个学分,为必修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

江苏与湖南:探索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学分制

江苏:探索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学分制

根据新华日报信息,2021年3月,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将分段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探索实施劳动教育学分制,研究制定劳动教育学分认定、积累和转换相关办法。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年龄段特点,引导孩子尽可能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鼓励孩子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参与劳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周家庭劳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依托城乡社区教育机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家长学校、家风家教实践基地等,建立家庭劳动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家长掌握开展家庭劳动教育的方式方法。

《实施意见》提出,分段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低年级要围绕劳动意识的启蒙,以个人生活起居为主要内容。小学中高年级要围绕劳动习惯的养成,以校园劳动和家庭劳动为主要内容。初中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普通高中不少于6个必修学分。职业院校要将劳动教育融入专业课程体系,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重点结合学科专业开展劳动活动,要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32学时。【来源:新华日报】

江苏与湖南:探索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学分制

湖南:探索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学分制

湖南省教育厅于2020年8月制定了《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20年版)》(下称《方案》)。据悉,该《方案》将从2020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开始实施。根据《方案》,高中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劳动为必修课占6学分。

《方案》提出,普通高中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等)11周。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18课时为1学分。在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教学实际需要,调整课堂教学时长,开展长短课时相结合的实践探索。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选修为校本课程。在科目设置上,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

值得一提的是,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综合实践活动为必修课共8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劳动同样为必修课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校本课程不少于14学分。其中,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基础上设计的学科拓展、提高类课程之外的课程不少于8学分。(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黄京)